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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色学院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章程

间没有分数级差。 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学校根据各专业的录取情况、考生成绩情况,对服从调剂的考生,调剂到其他未录满的专业,对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第十八条 学校认可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有关加分或降分的规定。

第十九条 学校无男女生招生比例限制。

第二十条 学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教育部《普通 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特殊类型招生的录取原则

(一)艺术类专业的录取

艺术类专业录取,专业文化成绩超过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并且专业成绩合格,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若专业成绩相同则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若专业成绩、文化成绩均相同,则按外语成绩从高到低录取。音乐表演专业、音乐学专业(器乐类)仅招收演奏钢琴的考生。

(二)体育类专业的录取原则

体育教育专业和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的录取,按考生生 源所在地省级招生部门关于体育类专业的投档规定,对体育高考成绩和文化成绩均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类本科录 取控制分数线的进档考生,参照考生志愿,按综合分〔综合分= 体育高考分×55%+文化分×45%〕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综合 分相同,按体育高考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体育高考分和文化分相同,优先录取外语成绩高的考生。

(三)定向师范生的录取原则

经过广西教育厅批准,我校 2019 年在广西区内招收高中起 点四年制本科层次、三年制专科层次、初中起点五年制专科层次 定向师范生(农村小学全科教师定向培养计划),定向招录广西2019 年高中、初中毕业生,毕业后按协议定向就业。具体报名 办法、招生对象、招生计划、录取原则、定向县区、培养计划协议书签订、新生入学等内容将在我校招生信息网上另行发布。

(四)本科对口中职自主招生的录取原则

经过广西教育厅批准,我校2019 年在广西区内开展本科对 口中职自主招收中等职业学校优秀毕业生。具体报名办法、招收 条件、招生专业、招生计划、录取原则等内容将在我校招生信息网上另行发布。

(五)民族预科生的录取原则

我校民族预科生分为免费少数民族预科和普通少数民族预科两类,只面向广西区内招生。

1.免费少数民族预科生面向广西 60 个“老、少、边、山、穷” 县(市),招收农业户口的少数民族应届高中毕业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根据生源情况及民族分布情况划定,但不低于相同批 次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 80 分。预科阶段免交学费,集中在我校大学预科教育学院学习一年,经考核成绩合格者,第二年按预科期间考核的综合成绩排名情况,选择相应专业后直升我校本科专 业学习。

2.普通民族预科生面向广西招收少数民族高考考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根据生源情况及民族分布情况划定,但不低于相同批次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 80 分。预科阶段集中在我校大学预科 教育学院学习一年,经考核成绩合格者,第二年按预科期间考核 的综合成绩排名情况,成绩合格者选择相应专业后直升我校本科专业学习。

第六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二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学生入学时必须按学校规 定的缴费方式、时间缴纳学杂费。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学校按照 广西壮族自治区和百色市物价主管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收

费。具体学费标准将在百色学院网站(http://www.bsuc.edu.cn) 上公布。

第七章 资助体系

第二十三条 为了确保每一个诚信而又勤奋的学生不因家 庭经济困难而辍学,学校开辟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绿色通 道”,建立了包括“奖、贷、助、补、减、免”多渠道的资助体系, 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克服困难,顺利完成学业。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 3个月内进行全面复 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五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

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之外的任何费用。对以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 的权利。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本章程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学校以往有关招生 工作的文件、规定凡与本章程有相悖之处,以本章程为准。本章 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有关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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