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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阜师范大学2017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章程

概况

第一章总则

为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保障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顺利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及各省(市、自治区)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曲阜师范大学2017年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

第二条曲阜师范大学招生工作贯彻执行“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

第三条曲阜师范大学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四条2017年我校在山东、河北、甘肃、江苏、上海、安徽、江西、山西、北京、湖南、福建、河南、广西、贵州、海南、四川等16个省(市、自治区)投放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

第二章学校概要

第五条学校名称:曲阜师范大学

第六条学校代码:10446

第七条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办学层次:本科、研究生教育

第九条颁发证书: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颁发教育部监制的“曲阜师范大学毕业证书”。符合国家和学校学位授予标准的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

第十条办学地点

曲阜校区:山东省曲阜市静轩西路57号;

日照校区:山东省日照市烟台路80号。

第十一条学校概况

曲阜师范大学创建于1955年,山东省高等教育应用型特色名校立项建设单位。建校61年来,为社会培养输送了19万余名合格毕业生,为山东省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做出了重要贡献。

学校现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7个,博士学位一级学科授权点5个、博士学位二级学科授权点2个,博士招生专业34个;硕士学位一级学科授权点22个、硕士学位二级学科授权点12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12个,硕士招生专业118个;本科招生专业85个,形成了涵盖文、理、工、法等11大学科门类的学科专业体系。学校设有23个教学学院,28个研究所;建有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1个,省级重点实验室3个;省级强化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2个,省级协同创新中心2个;省级重点学科18个;建有国家级特色专业6个,国家专业综合改革试点1个;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山东省政府在我校设有7个省部级研究基地。

学校师资力量雄厚,现有教职工2071人,专任教师1306人,其中教授229人,副教授453人;现有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1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5人,国家和山东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17人,泰山学者特聘教授8人,享受政府特殊津贴25人,全国模范教师5人,全国优秀教师5人,重点学科首席专家5人,山东省高校中青年学术骨干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18人,凝聚了一支高层次的人才队伍。学校现有本科生32423人,博士、硕士研究生3508人。

学校占地2653.41亩,校舍建筑面积102.5万平方米,固定资产总额13.13亿元,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2.94亿元,图书馆藏书365.78万册。学校是原国家教委首批公布的200所招收外国留学生的本科院校之一,与52所国外高校建立了校际友好关系。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二条曲阜师范大学设立本科招生委员会,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决定招生事宜。

第十三条曲阜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曲阜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工作地点设在曲阜校区,不委托中介机构和个人从事招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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