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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上海第二工业大学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

2020年上海第二工业大学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

上海第二工业大学成立于1960年,是一所以工科见长,管经文理艺多学科协调发展,以本科教育为主体,同时拥有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市属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普通高校继续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通知》(教高厅函〔2020〕9号)等文件精神,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学校决定2020年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

一、招收对象

招收对象仅招收本校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并获得理工学士学位的应届毕业生。

二、招生专业及计划

上海第二工业大学第二学士学位招生专业为“材料化学”,计划30名,毕业授予学位为工学学士。

本专业拟在培养适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需求,具有扎实的材料与化学理论基础,系统掌握在环境友好功能材料、智能传感材料以及微电子材料领域的制备、表征、性能、分析等方面的基本知识和技能的高级工程技术人才。

专业核心课程为化学类课程、材料科学导论、材料物理、材料化学、材料分析与测试、材料工艺学、纳米材料学、高分子化学与物理、封装材料与工艺等。

本专业学制为两年,全日制学习,根据国家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上海第二工业大学第二学士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

三、报名办法

1.网上报名:考生在7月22日9:00-25日17:00期间登陆上海第二工业大学本专科招生网“第二学士学位网上报名系统”(网上报名具体操作:登录学校招生网站首页(http://zsb.sspu.edu.cn/)—>点击快速通道的“网上报名”->点击“第二学士学位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在网上根据提示填写相关信息、上传报名材料。

2.上传报名材料(原件扫描件,务必完整并确保电子文件清晰可读):

(1)本科毕业证书与学士学位证书;

(2)二代身份证(正反面);

(3)上传报名照(2寸照片像素780*1134800kb以内)

四、录取

上海第二工业大学第二学位的录取原则为:三级审核,择优录取。

三级审核:

(1)学校教务处对学生提交的成绩信息(毕业成绩单上的“平均绩点”)、毕业与学位信息的真实性进行审核。

(2)学校学工部对申请学生的在校综合表现,尤其是在读期间有无处分及各类不良记录进行审核。

(3)学校本专科招生领导小组对招生办公室拟录取考生名单进行最终审核和认定。

择优录取:学校招生办公室将根据教务处和学工部均认定合格的考生名单,依据“绩点优先”原则进行择优录取。

具体录取原则如下:如报名审核通过的人数超过公布招生计划,首先将以考生本科毕业成绩单上的“平均绩点”为依据择优进行预录取;如遇末位考生“平均绩点”相同,则按照专业排位进行同分比较,位次列前者优先录取。

根据录取原则确定预录取名单,并按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预录取结果生效。

五、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上海第二工业大学招生领导小组是上海第二工业大学招生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招生工作;上海第二工业大学招生就业处(招生办公室)是上海第二工业大学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的日常工作;上海第二工业大学招生监察小组是上海第二工业大学招生工作监察机构。

六、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以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为依据,考生须据实上报健康状况。经复查,身体健康状况不符合专业学习要求的考生,学校将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本校学籍管理相关规定处理。

七、收费标准

1.学费标准:普通本科专业:5000元/年。

2.住宿费标准:4人间:1200元/年;6人间:1050元/年。

八、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按照招生“阳光工程”的统一要求,上海第二工业大学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全程接受本校招生监察小组监督。举报电话:50217812

九、网址及联系电话

学校官网:www.sspu.edu.cn

招生办官网:zsb.sspu.edu.cn

咨询电话:50217411;502149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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