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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视觉艺术学院2018年三校生招生章程

2018年上海市普通高校面向应届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

上海视觉艺术学院

二、就读校址

上海市松江区文翔路 2200号

三、招生层次

█本科□高职 □专科

四、办学类型

█普通高等学校 □ 成人高等学校

□ 公办高等学校 █民办高等学校 □ 独立学院

□ 高等专科学校 □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五、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学校名称

上海视觉艺术学院

证书种类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视觉艺术学院的本科毕业证书。

六、学校招生管理机构

招生领导小组是上海视觉艺术学院招生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招生工作;招生办公室是上海视觉艺术学院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三校生招生的日常工作;招生监察小组是上海视觉艺术学院招生工作纪检监察机构。

七、招生计划及说明

2018年上海视觉艺术学院三校生招生专业与计划为:

专业

层次

学制

计划数

环境设计(室内设计)

本科

四年

5人

无男女比例限制。

八、专业培养对入学外

语考试语种的要求

环境设计专业入学外语考试语种、教学外语语种均为英语。

九、选拔对象

符合《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8年上海市普通高校面向应届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招生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18〕18号)关于三校生报名条件规定的考生,可报考上海视觉艺术学院2018年三校生考试招生。

十、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以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为依据,考生须据实上报健康状况。环境设计专业要求无色盲、无色弱。若隐瞒病情病史,学校将按照本校学籍管理规定中有关退学与休学的规定执行。

十一、测试办法

一、三校生统一文化考试

5月12日(星期六)上午9:00—11:30 语文

下午2:00— 3:40 数学

5月13日(星期日)上午9:00—10:40 外语

二、职业技能测试

时间:5月19日(星期六)8:30

地点:松江区文翔路 2200号1号楼北大厅设计学院

(考核内容、安排等详见官网考试规程)

十二、录取规则

一、作为录取依据的总分由统一文化考试成绩、职业技能测试成绩组成,其中统一文化考试成绩满分300分,职业技能测试满分200分。

二、符合《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8年上海市普通高校面向应届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招生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18〕18号)规定的加分,经上海视觉艺术学院审核后计入总分。

三、依据总分高低,按招生计划录取。

四、同分规则:按文化总分、职业技能测试总分、英语、语文、数学分值高低依次比较,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十三、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

38000元/年(沪教委民[2015]4号)

住宿费标准

1400元/年(沪价费[2005]24号)

十四、资助政策

上海视觉艺术学院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上海视觉艺术学院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十五、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上海视觉艺术学院三校生招生全程接受本校纪委监察处监督。

举报电话:021-67822053

十六、网址及联系电话

学校官网:www.siva.edu.cn

招生办官网:

http://www.siva.edu.cn/site/site2/home.aspx?si=25

咨询电话:021-67823033

十七、其他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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