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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警察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我校今年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今年普通高等教育的本科、专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全称:吉林警察学院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学校性质:公办

招生层次:本科、专科

第四条 学校主校区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净月经济开发区博硕路139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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