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渤海大学2016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学校全称:渤海大学。

办学地点及校址:

以下专业在主校区(松山校区)办学(辽宁省锦州市松山新区科技路19号):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自动化、汉语国际教育(师范)、应用化学、化学(师范)、环境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中职本科)、食品质量与安全、教育技术学(师范)、小学教育(师范)、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法学、金融学、金融学(国际本科学术互认课程项目)、经济学、数学与应用数学(师范)、信息与计算科学、物理学(师范)、日语、法语、英语(师范)、新闻学、汉语言文学(师范)、历史学(师范)、思想政治教育、广播电视编导、绘画、音乐表演专业。

以下专业在滨海校区办学(辽宁省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山大街20号):会计学、会计学(国际本科学术互认课程项目)、工商管理、市场营销、物流管理、旅游管理、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物联网工程、软件工程、新能源材料与器件、微电子科学与工程、航海技术、轮机工程、金融学(中职本科)、市场营销(中职本科)、旅游管理(中职本科)、会计学(中职本科)、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中职本科)专业。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公办)。

办学层次:本科。

学制及学习年限:学制为4年专业,学习年限为3-8年。

办学形式:全日制。

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150.2万平方米(约合2253亩);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11.2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6.2平方米;生师比18.3;专任教师1310人,其中具有副高级职务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43.6%;具有研究生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职称以上72.4%人,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7842.74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6681.3元;图书261.6万册,生均图书98册。(办学条件数据以2015年基层统计报表数据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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