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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滨海职业学院2016年普通高职招生章程

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

天津滨海职业学院2016年普通高职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间没有分数级差,如考生所属省招办有相关规定,按该省招办要求执行。对政策加分考生的录取,按照教育部规定的原则执行。

日起开始执行。凡天津滨海职业学院以前有关高职自主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一律废止,均以本章程规定为准。

第二十五条 在招生咨询过程中天津滨海职业学院咨询人员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并非学校录取承诺。同时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活动。对考生及家长因受招生中介机构或个人欺骗而造成的伤害,我校概不负责。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由天津滨海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 咨询及录取结果查询方式: http://www.tjbpi.com.cn/gaozhi/seek/search/login.asp(最快消息渠道)

招生咨询电话:022-66315884(招生办公室) 022-66310478(招生办公室)022-25215079(机电工程系)022-25215086(国际语言学院) 022-25215293(经济管理系)022-25215037(信息工程系)022-25218060(国际商务系)022-25215712(应用艺术系)022-25217659(物流管理系)022-25215112(财务处)022-25214937(建筑工程系)022-25216035(总务处)022-25215040 (就业指导处) 022-25215029(教务处)022-25215041(学生处)招生举报电话:022-25831137

学院网站:www.tjbpi.com.cn

E-mail:tjbpizsb@163.com

邮编:300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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