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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高职扩招招生章程

为了保证宁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高职扩招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9﹞6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教育厅等七部门关于印发<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宁教职成〔2019〕177号)要求,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一、学院概况

学院全称:宁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学院代码:13088

学院地址:宁夏银川市西夏区学院西路31号

宁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始建于1958年,隶属于自治区教育厅,是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自治区文明校园,宁夏现代服务业职业教育集团理事长单位,教育部第二批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全国职业院校数字化校园建设实验校,自治区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自治区“互联网+教育”试点学校,自治区“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高校,自治区高校实行人员总量管理试点单位。

学院位于宁夏首府银川市,占地面积577亩,校舍建筑面积10.27万平方米。建有国家级生产性实训基地和“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宁夏现代商贸职业技能公共实训中心和跨专业实训平台。多功能专业研修室9个,校内实训室34个。拥有校内实训工位2018个,校外实习实训基地138个。图书馆藏书近40万册。

在校生规模5500余人。在编教职工252人,其中,专任教师153人,教授22人,副教授67人;博士2人,硕士138人;双师型教师83人。自治区教学团队8个,自治区教学名师4人,自治区高端会计人才6人。院级教学名师4人,专业(学科)带头人15人,骨干教师8人。

学院设招生专业及方向28个,涵盖财经商贸、电子信息、土木建筑、教育与体育、文化艺术等5个专业大类,形成会计、金融、市场营销、物业管理、计算机、应用英语6大专业群。其中,国家示范专业2个,国家骨干专业5个,自治区骨干示范专业4个,自治区高水平专业5个。

学院积极推进招生制度改革,试行普通高考招生、分类考试和自主招生并举灵活多样的高等职业教育人才选拔体系。毕业生就业率持续稳定在98%以上。

学院先后获得“全国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全国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自治区招生管理工作先进集体”“自治区高校党建和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先进单位”“自治区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先进单位”“自治区教育系统民主管理示范学校”“师德建设先进集体”“自治区政务公开先进集体”“自治区基层党的建设先进单位”等荣誉。

二、招生专业及计划

2020年高职扩招具体分专业招生计划详见下表

序号

系别

专业(方向)

学制

招生

人数

1

会计系

统计与会计核算

3年

40

2

经济贸易系

物业管理

3年

40

市场营销

3年

40

电子商务

(网站网店运营)

3年

40

3

信息与智能工程系

数字媒体艺术设计

3年

40

4

金融系

保险(金融保险)

3年

40

5

外语外贸系

应用英语(涉外导游)

3年

40

合计:

 

 

280

三、报考条件

符合宁夏回族自治区教育厅等七部门关于印发《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实施办法》规定的报考条件,已在宁夏教育考试院高职院校扩招报名网履行网上报名手续且通过报考资格审核。

报考对象为应、往届普通高中、中职(含中专、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毕业生及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新型职业(高素质)农民等群体;具有高中阶段学历或同等学力的企事业单位在职员工、农村两委干部、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民间艺人、工艺美术大师、注册运动员。

四、报名时间和方式

(一)报名时间:以宁夏教育考试院通知为准

(二)报名办法:以宁夏教育考试院通知为准

(三)资格审核:所有报考人员的身份信息由学院在入校后统一组织资格审核。学院无法确定其身份信息的,交由相关部门核定。对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出,依照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

五、考试形式

(一)考试内容

普通高中、中职毕业生:采取文化素质考试方式,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总分300分(语文150分、数学150分)依据笔试成绩择优录取。

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新型职业农民、具有高中阶段学历或同等学力的企事业单位在职员工、农村两委干部、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民间艺人、工艺美术大师、注册运动员:参加与报考专业相关职业适应性面试,依据面试成绩录取。

符合免试条件的技能拔尖人才和获得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退役军人,将予以免试录取。对于取得相关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考生,报考相关专业可免予测试。

(二)考试时间

以宁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专题网通知为准

(三)考试地点

宁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

六、培养模式

按照“标准不降、模式多元、学制灵活”原则,针对应届与非应届、就业与未就业、不同年龄段等生源多样化特点,分类编制专业人才培养方案,采取弹性学制和灵活多元教学模式,单独编班、单独培养,分类教学,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学习形式。

七、录取原则

(一)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开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依据考生填报的志愿和考试成绩择优录取。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宁夏回族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录取依据考生所填志愿,招生计划及考生成绩,按照择优录取的原则划定专业录取分数线。专业志愿录取以分数优先为原则。

(三)依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审查和复查。对不符合标准的,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处理。

(四)学院在接到宁夏回族自治区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单将以邮政专递的方式寄发通知书,同时通过招生专题网向社会公布录取名单。

八、学籍管理

(一)考试录取结束后,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校报到注册;不能按期注册的,应在录取名单公示之日起两周内到校履行暂缓注册手续,保留学籍可延长至八年;未在规定时间到校注册报到且不办理暂缓注册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二)新生入学注册后,根据《宁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管理细则》、《宁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学籍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进行管理,高职扩招学生不得转学、不得转专业。

(三)学生按照教学和毕业标准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毕业要求的,由学院进行学历电子注册并颁发相应的专科毕业证书。

九、学费及资助

(一)学费:每生每年4620元;住宿费:600元。

(二)资助

1.学院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等各种社会奖助学金及各项生活补贴等,奖、助面达90%。

2.建档立卡经济困难家庭学生享受减免学费政策,每生每年减免学费4200元。

3.退役军人按国家相关政策申请学费减免资助。

十、附则

(一)本章程仅适用于宁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高职扩招招生工作。在招生咨询过程中宁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咨询人员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学院录取承诺。

(二)咨询及录取结果查询方式

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nxcy2020.nxcy.edu.cn

电话:0951-2078696 0951-2078182

地址:宁夏银川市西夏区学院西路31号

邮编:750021

纪检监督电话: 0951-50965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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