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依据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的通知》(教港澳台厅函﹝2021﹞1号)精神,结合长安大学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招生简章。
一、学校简介
长安大学坐落于历史文化名城西安,是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国家首批“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国家“985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高校,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由教育部与交通运输部、自然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陕西省人民政府共建,是公路交通领域人才培养与科学研究综合实力最强高校,具有学士、硕士、博士学位授予权,并设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学校“交通运输工程”学科为国家重点建设的“世界一流学科”,该学科面向公路交通运输工程领域,突出综合交通、智能交通、绿色交通、平安交通发展理念,以交通运输工程学科为主体,融合土木工程、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机械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等学科的相关方向,几乎覆盖学校所有专业,进一步形成以工程学为核心,地球科学、环境与生态学、材料科学、计算机科学、经济学与商学、化学、数学,社会科学等学科协同促进的世界一流学科。
学校积极服务“交通强国”“一带一路”等国家重大战略,科研成果应用于被誉为“国之重器”的港珠澳大桥、全球空港新标杆北京大兴国际机场等超级工程建设,支撑了世界最大跨径的公铁两用斜拉桥沪通长江大桥、世界海拔最高的青藏公路、亚洲最长公路隧道秦岭终南山隧道、第一条沙漠高速公路榆靖高速等诸多有重要国际影响力的世纪工程建设。近70年来,学校已发展成为我国交通运输、国土资源、城乡建设三大行业领域高层次人才培养、高水平科学研究、高质量社会服务的重要基地。
学校作为我国最早承担援外教育和首批招收港、澳、台学生的高校之一,1956年开始招收外国留学生,先后培养了美国、德国、日本、澳大利亚、越南、坦桑尼亚、也门等10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留学生7000余人,现有在校留学生1600余人。学校与美、英、澳、俄、日、韩等3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140余所院校及科研机构建立了合作关系。
二、报名条件
考生需同时满足以下四个条件,并符合教育部关于依据“学测”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的资格规定,方可报名:
1.拥护“一国两制”和国家统一,学习优秀,身心健康,能适应大陆学习环境;
2.具有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以及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
3.参加当年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以下简称学测),且当年学测成绩在语文、数学、英文考试科目中任意一科成绩达到均标级及以上的台湾高中毕业生;
4.凡通过台湾学测成绩申请就读长安大学的台湾考生,应同意本校经由教育部考试中心向台湾大学入学考试中心查验、核准考生基本资料及学科能力测试相关档案资料并提交授权委托书。
三、招生计划及专业
1.招生计划
2021年长安大学录取人数将根据申请人数和具体生源情况确定,招生计划单列。
2.招生专业
申请人可在以下招生专业中选择一个专业作为志愿:
序号 | 专业名称 | 专业限制 | 学制(年) | 体检受限 |
1 | 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 | 理科 | 4年 | |
2 | 车辆工程 | 理科 | 4年 | |
3 | 能源与动力工程 | 理科 | 4年 | |
4 | 物流工程 | 理科 | 4年 | |
5 | 汽车服务工程 | 理科 | 4年 | |
6 | 机械工程 | 理科 | 4年 | |
7 |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 理科 | 4年 | |
8 | 机械电子工程 | 理科 | 4年 | |
9 | 工业设计 | 理科 | 4年 | |
10 | 物流管理 | 理科 | 4年 | |
11 | 工商管理 | 理科 | 4年 | |
12 | 会计学 | 理科 | 4年 | |
13 | 工程管理 | 理科 | 4年 | |
14 |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 理科 | 4年 | |
15 | 经济统计学 | 理科 | 4年 | |
16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理科 | 4年 | |
17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 理科 | 4年 | |
18 | 自动化 | 理科 | 4年 | |
19 | 机器人工程 | 理科 | 4年 | |
20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理科 | 4年 | |
21 | 软件工程 | 理科 | 4年 | |
22 | 物联网工程 | 理科 | 4年 | |
23 | 电子信息工程 | 理科 | 4年 | |
24 | 通信工程 | 理科 | 4年 | |
25 | 人工智能 | 理科 | 4年 | |
26 | 地质工程 | 理科 | 4年 | |
27 | 地球物理学 | 理科 | 4年 | |
28 | 勘查技术与工程 | 理科 | 4年 | |
29 | 测绘工程 | 理科 | 4年 | |
30 | 遥感科学与技术 | 理科 | 4年 | |
31 | 地理信息科学 | 理科 | 4年 | |
32 | 安全工程 | 理科 | 4年 | |
33 | 地质学 | 理科 | 4年 | 2.2,3.3 |
34 | 资源勘查工程 | 理科 | 4年 | 2.2,3.3 |
35 | 矿物加工工程 | 理科 | 4年 | 2.2,3.3 |
36 | 土木工程 | 理科 | 4年 | 3.3 |
37 | 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 | 理科 | 4年 | 3.3 |
38 | 给排水科学与工程 | 理科 | 4年 | 3.3 |
39 | 工程造价 | 理科 | 4年 | 3.3 |
40 | 水文与水资源工程 | 理科 | 4年 | 3.3 |
41 | 水利水电工程 | 理科 | 4年 | 3.3 |
42 | 地下水科学与工程 | 理科 | 4年 | 3.3 |
43 | 环境工程 | 理科 | 4年 | 2.1,3.3 |
44 | 环境科学 | 理科 | 4年 | 2.1,3.3 |
45 | 化学工程与工艺 | 理科 | 4年 | 2.1 |
46 | 建筑学 | 文理兼收 | 5年 | , 2.1,2.2 |
47 | 城乡规划 | 文理兼收 | 5年 | 2.1,2.2 |
48 | 风景园林 | 文理兼收 | 5年 | 2.1,2.2 |
49 | 材料科学与工程 | 理科 | 4年 | |
50 | 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 | 理科 | 4年 | |
51 | 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 | 理科 | 4年 | |
52 | 新能源材料与器件 | 理科 | 4年 | |
53 | 高分子材料与工程 | 理科 | 4年 | |
54 | 交通工程 | 理科 | 4年 | |
55 | 交通运输 | 理科 | 4年 | |
56 | 大数据管理与应用 | 理科 | 4年 | |
57 | 土地整治工程 | 理科 | 4年 | 2.2 |
58 | 土地资源管理 | 理科 | 4年 | 2.2 |
59 | 法学 | 文科 | 4年 | 3.8 |
60 | 公共事业管理 | 文科 | 4年 | |
61 | 行政管理 | 文科 | 4年 | |
62 | 新闻学 | 文科 | 4年 | 2.2,3.8 |
63 | 广告学 | 文科 | 4年 | 2.2 |
64 | 汉语言文学 | 文科 | 4年 | |
65 | 数学与应用数学 | 理科 | 4年 | |
66 | 信息与计算科学 | 理科 | 4年 | |
67 | 工程力学 | 理科 | 4年 | |
68 | 英语 | 文科 | 4年 | 3.7 |
69 | 日语 | 文科 | 4年 | 3.7 |
注:1.若学校进行机构改革或专业调整,以入学后实际运行方案为准。2.体检受限标志代码说明:2.1色弱;2.2色盲;3.1主要脏器大手术;3.2先天性心脏病等; 3.3肢体残疾3.7双耳听力3米或单耳聋;3.8面部疤痕、嗅觉迟钝、口吃、步态异常等。
四、申请方式
1.申请材料提交时间
2021年4月15日前(邮寄件以寄出邮戳为准,电子邮件以发出时间为准)
2.申请材料提交目录
(1)《长安大学2021年依据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申请表》(须中学盖章,见附件1);
(2)台湾地区居住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及台湾地区居民身份证明影印本;
(3)台湾地区当年学测成绩通知单影印本(报名序号及准考证号须清晰);
(4)往届高中毕业生毕业证书;应届高中毕业生就读学校开具的应届毕业生预毕业证明,证明上应注明学籍号;
(5)《本人自荐信》和其他能够体现申请者能力水平的相关证明材料影印本;
(6)本人签字或盖章的《个人成绩查询授权委托书》原件(见附件2),申请人须授权教育部考试中心查验、核准学测成绩等信息;
(7)近期免冠证件照电子版(JPG格式,白色背景,头像轮廓清晰)。
3.申请材料提交办法
按照申请材料目录顺序装订后,邮寄至长安大学招生办公室。快递封面注明“台湾地区学测生申请”。申请材料概不退还。
同时,请将申请材料按顺序扫描整理成一个电子文本(word或pdf格式均可),以“姓名+2021年台湾地区学测生申请”为邮件主题,发送至邮箱:zsb@chd.edu.cn。
五、选拔程序
1.资格审查
长安大学成立专家组对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择优确定具有面试资格的考生名单,并于2021年5月6日前在“长安大学本科招生网”网站进行公示。
2.面试
长安大学于2021年5月份对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进行网上面试考核,具体面试安排将通过电话和电子邮件两种方式另行通知。
六、录取办法
1.长安大学将根据考生的学测成绩、面试成绩和专业志愿择优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和录取专业,录取结果将在“长安大学本科招生网”网站进行公示。
2.录取结果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办公室(以下简称联招办)审核批准后,长安大学将于2021年7月份发放录取通知书。
七、入学与体检
1.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来校报到,报到时间以《录取通知书》上规定的时间为准。因故不能按时报到者,应提前向学校请假,并获得批准。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且未请假者取消入学资格。
2.新生入校后,长安大学将依据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新生资格复查和身体检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以弄虚作假手段取得入学资格者,将上报教育主管部门并取消其入学资格。
八、收费与奖励
1.学费、住宿费与内地学生一致,理科专业学费人民币4950元/年,文科专业学费人民币3850元/年,文理兼收专业学费人民币4950元/年;住宿费人民币650—1200元/年不等。如果主管部门调整当年本科生学费收费标准,学校将按照新标准执行。
2.学校设有完善的奖助学金体系,各类奖助学金百余项,学业优秀学生每年最高可获得5万元人民币。台湾地区学生除可与大陆学生同等申请学校各类奖学金外,还可以申请国家为台湾地区学生设立的“台湾学生奖学金”,每学年4000~8000元人民币不等。
九、其他
1.学校培养的本科生,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长安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规定条件的,授予长安大学学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
2.长安大学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和培养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学生的规定》和长安大学港澳台学生相关管理办法对台湾地区学生进行管理。
3.学校为毕业生提供就业指导和推荐服务。
4.若教育部或联招办另颁新规定,本简章将参照相关要求做相应调整。
十、联系方式
1.招生政策相关事宜请咨询长安大学招生办公室。
地点:陕西省西安市南二环中段长安大学校本部北院教学主楼一楼
邮政编码:710064
电话:86-29-82334104 82334813(马老师)
传真:86-29-82334099
招生网址:http://zsb.chd.edu.cn
电子邮箱:zsb@chd.edu.cn
2.出入境相关事宜请咨询长安大学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电话:86-29-61105294(夏老师 李老师)
十一、本招生简章由长安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长安大学2021年依据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doc
附件2:个人成绩查询授权委托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