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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文理学院2017年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高职(专科)层次单独测试和综合评价录取工作方 ...

基本原则、组织机构、报名条件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14]19号)和《关于做好2017年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高职(专科)层次单独测试和综合评价录取的通知》(甘招委发[2017]4号)精神,2017年我校普通专科的部分专业将实行单独测试,为做好此项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基本原则

兰州文理学院关于2017年甘肃省普通高校高职(专科)层次单独测试和综合评价录取工作在甘肃省教育考试院的监督、指导下,由学校按照“单独确定入学标准、单独组织入学考试、单独进行招生录取”的精神,遵照“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的基本原则具体组织实施。

组织机构

1. 学校成立单独测试领导小组,负责单独测试工作。

2. 领导小组下设纪检组、报名录取组、考务组、保卫组、后勤保障组。

报名条件

1.凡报名参加单独测试的考生,须是已参加我省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的高中毕业生。

2.中等职业学校的考生必须是应届毕业生。

3.身体条件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院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4.普通高中毕业生会考成绩均达“C”以上(含“C”)。

5.中等职业学校的考生须取得在校实践技能测试成绩和国家及行业认可的职业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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