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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高职扩招(第三阶段)招生章程

根据青海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2019年第三阶段高职院校扩招工作的通知》(青教职〔2019〕49号)文件通知的要求,为确保青海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扩招专项考试招生任务的完成,现就做好2019年高职扩招第三阶段考试招生工作的有关事项,特制定本章程。

一、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面向省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高素质农牧民等,同时将贫困生家庭学生及退役运动员、幼教教师、消防员、中职和高中应往届毕业生等群体人员纳入招生范围。

:报名条件按照《青海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青招委〔2018〕60号)执行。

二、报名、登记、考试、录取时间要求

1、报名时间: 在户籍所地招生办进行网上报名。报名及考生网上完善个人信息时间为2019年11月4日至11月8日,考区审核考生信息截止时间为11月13日。

2、到院校登记时间:2019年11月14日-11月15日;

3、考试时间(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高素质农牧民参加):2019年11月20日(以准考证时间为准);

4、录取:2019年11月22日前完成拟录取名单并在学院网站公示拟录取名单;

三、招收专业及计划

二级学院名称

序号

专业名称

专业

代码

科类

学制

计划数

收费标准(元/年)

备注

汽车工程学院

1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560702

文、理

3

45

4200

管理工程学院

2

物流管理

630903

文、理

3

46

3700

机械工程学院

3

焊接技术与自动化

560110

文、理

3

47

4200

女生慎报

4

工程机械运用技术

600206

文、理

3

42

4200

女生慎报

合计

180

四、考试形式

1、对退役军人、退役运动员、贫困家庭学生、消防员、幼儿教师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免试录取。省招办统一办理录取备案手续。

2、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高素质农牧民免文化素质考试,根据学院基本培养要求组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

注: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获得县级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授予的劳动模范荣誉称号的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高素质农牧民经学院审核,可免试录取。

3、需参加考试类的人员考试地点见准考证。考生须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按规定的考试时间到考试地点参加考试,逾期将视为放弃。

五、录取

1、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和纪律,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德、智、体全面考核,根据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依次录取。

2、对所填报专业录取满额且志愿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可在未录取满额的其它专业中进行调剂;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予以退档处理。

3、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在招生性质、培养模式、毕业证书发放等方面与普通高考录取的新生相同,此次扩招专项计划的考生,录取后均不可以转到其他专业。

六、教学管理

对退役军人、下岗职工、农民工和新型职业农民等群体,按计划每个专业达到40人以上单独编班,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在标准不降的前提下实行弹性学习时间和多元教学模式,结合实际情况灵活制订相应的人才培养方案。

七、收费标准及奖助学政策

1、根据《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青海省财政厅、青海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公办普通高等教育学费标准及试行学分制收费办法等有关事项的通知》(青发改价格【2018】471号)文件精神,学院学费调整为工科类专业 4200元/学年、文经类专业3700元/学年,住宿费1200元/学年。

2、学院实施奖学金、助学金制度,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均按照学校现行规定享受奖助贷政策。可登陆学院学生工作处网页查询。

八、监督机制

1、此次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工作受上级部门、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做到报名登记、选拔程序、录取结果、监督机制公开。

2、凡在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教育部关于修改<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决定》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青海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记入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苏老师 李老师

联系电话:0971-5133582 0971-5131392

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生物园区金二路66号 810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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