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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艺术学院2018年普通本科招生简章(适用于云南省考生)

一、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身体健康,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标准,同时要求心理健康,五官端正,符合专业体检要求;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者;经大军区政治部批准的现役军人。

(二)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高级中等教育学校的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当年被高等学校开除学籍或勒令退学者;因触犯刑律而被有关部门采取了强制措施者或正在服刑者;被高等学校开除学籍或勒令退学不满一年者(从被处分之日起,到报名开始之日 止)。

(三)文理科要求 我校除招收高考报考科类为艺术类(文理兼招)的考生外,文化产业管理本科专业招收普通文科类和理科类考生,专业免试,文化最低控制分数线执行二本线(分文理),参加普通文理科类二本批次录取,按艺术类专业培养,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

(四)部分专业身体条件要求

1.声乐演唱类专业考生应发声器官无疾病,身高要求男生 165cm以上、女生 155cm 以上。所有音乐类考生参加主科面试时一律素装上场,不化妆、不穿高跟鞋、不穿演出服。

2.舞蹈表演专业考生身高要求男生 170cm 以上、女生 160cm 以上。

3.戏剧表演及播音主持类专业考生应五官端正、身材匀称、口齿清楚,无色盲、色弱,裸视 1.0 以上,发声器官无疾病,有较强的普通话基础和语言表达能力。

4.美术及艺术设计类各专业、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和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考生应无色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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