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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农牧学院2021年普通专升本招生简章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我区2021年普通专升本招生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西藏农牧学院将开展2021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层次起点升本科教育(以下简称“普通专升本”)招生工作。为充分做好报名、考试及录取相关工作,现将有关报考事宜公布如下:

一,溯源于1958年创建的西藏公学,1959年更名为西藏民族学院,1971年7月成立西藏民族学院迁校筹建处,当时农、牧、机电、财会等专业全部搬迁至林芝,1974年12月改为西藏民族学院林芝分院,1978年经国务院批准命名为西藏农牧学院,同时获批学士学位授权单位。2001年与西藏大学合并组建新西藏大学,2016年经教育部批准将西藏大学农牧学院单独设置为西藏农牧学院。经过六十余年的建设,学校已构建多层次、多形式、多规格的办学模式,是西藏唯一一所集农工理管学科于一体、行业特色鲜明的高等农业院校。

学校位于素有“西藏江南”之称的西藏林芝市,校园占地面积1269.8亩,总建筑面积24.79万平方米,固定资产5.48亿元,其中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87亿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2.77万元。馆藏纸质图书57.3万册,电子图书140万种。设有23个正处级单位,其中教学科研单位9个:植物科学学院、动物科学学院、食品科学学院、资源与环境学院、水利土木工程学院、电气工程学院、西藏高原生态研究所、公共教学部和成人教育部。

学校秉承“博学为农、精业兴藏”的校训和“爱国、团结、勤奋、求实、创新”的校风,大力弘扬“老西藏精神”和学校“筹建精神”,坚持“立足高原,面向西藏,服务‘三农’”办学定位和“高原生态、高原农业”发展主线,突出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这个政治标准,按照“爱西藏、爱专业、实基础、重实践、求创新”的人才培养规格,努力培养“下得去、留得住、用得上、干得好”的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迁校筹建以来,为西藏培养和输送了近3万名全日制专业技术人才,成为了西藏各级领导骨干、科研骨干、管理骨干的摇篮,涌现出了一批杰出校友代表。目前,学校正为建成特色鲜明、优势突出的应用研究型农牧大学而努力奋斗。

二、招生对象

1.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西藏农牧学院2021届相关专业普通全日制应届专科毕业生,西藏职业技术学院2021届农、牧、林、水、电类相关专业普通全日制应届专科毕业生,报考时能如期毕业(以下简称“普通考生”)。

2.退役大学生士兵。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的2021年我区普通全日制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报考时已如期毕业,服役期间未受过处分;2020至2021年退役的我区普通全日制高职高专毕业生,并已取得普通全日制专科毕业证,服役期间未受过处分的。

考生只能选择“普通考生”“退役大学生士兵”中的一类考生类型报考。

前在西藏农牧学院本专科招生信息网上查询考试成绩。

八、录取与报到

(一)录取原则

西藏农牧学院普通专升本录取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的原则,实行“阳光操作”。录取前,西藏农牧学院以教育部学信网学历注册数据为依据进行报名资格复核,凡在2021年7月1日前未取得普通专科毕业证书的考生(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视为未取得专升本报名资格,届时,将取消其专升本录取资格。

1.“普通考生”录取。西藏农牧学院制定最低控制分数线,并按专业分别制定录取分数线,根据专业计划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次录取(若出现考试总成绩并列情况,先比较专业基础课成绩,再比较大学语文成绩,最后比较大学英语成绩,分数较优者预录)。

2.“退役大学生士兵”录取。西藏农牧学院制定最低控制分数线,按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次录取(若出现考试总成绩并列情况,先比较专业基础课成绩,再比较大学语文成绩,最后比较大学英语成绩,分数较优者预录)。

生源计划满额后,一律不再追加计划进行补录。招生工作于2021年6月25日前结束,录取结束后同样不再进行补录。

(二)录取公示

西藏农牧学院于6月25日之前将拟录取名单在西藏农牧学院本专科招生信息网上公示7天,公示结束报自治区教育厅高校学生工作处审批备案后由西藏农牧学院发放录取通知书。

(三)新生报到

1.经西藏农牧学院录取和自治区教育厅备案通过后,考生持录取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到西藏农牧学院报到(具体要求见《2021年西藏农牧学院普通专升本新生报到须知》),报到时西藏农牧学院将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予以学籍注册。审查发现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不符等情况,西藏农牧学院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根据自治区教育厅相关规定,专升本学生进入本科专业学习后,不得转专业或转学。

2.2021年普通专升本新生学籍管理、收费标准、毕业(学位)证书颁发等按我区普通高校在校生相关规定执行。专升本学生毕业时,其毕业证书标注“在本校XX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学习和颁发毕业证实际时间填写。

九、防疫及招生考试录取督查

西藏农牧学院将坚持把广大考生及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严格落实国家和我区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按照健康第一、公平至上、质量为先的要求,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确保招生录取工作平安有序、程序公正,结果公开、公平、公正,保证考生申诉渠道的畅通,西藏农牧学院特成立普通专升本考试招生录取督查组,督查组由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主任任组长,招生就业处分管2021年普通专升本工作领导任副组长,成员由纪检监察室、招生就业处相关工作人员组成,西藏农牧学院考试招生录取督查组对2021年普通专升本考试、招生、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举报电话:0894-5822054。

十、就业政策

对于参加2021年普通专升本考试并被录取的学生,其就业按照《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若干意见》(藏党发〔2017〕9号)精神,录取考生毕业后按照“劳动者自主就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和鼓励创业”的方针,双向选择、自主择业,政府引导、市场为主。

招生咨询电话:0894-5888499

联系人:田老师

十一、其他

本简章未尽事宜,按照教育部、自治区教育厅有关规定执行,由西藏农牧学院负责解释。

附表1:西藏农牧学院2021年普通专升本招生专业目录.pdf

附表2 西藏农牧学院2021年普通专升本考试学生资格审查表.doc

附表3 西藏农牧学院2021年普通专升本考试学生政审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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