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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理工大学2019年中职与本科贯通“3+4”分段培养改革试点项目转段考试招生章程

重庆理工大学2019年中职与本科贯通“3+4”分段培养改革试点项目转段考试招生章程

一、学校基本情况

1.学校全称

重庆理工大学(Chongqing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

2.主管部门:重庆市政府举办,重庆市教委主管

3.国标代码:11660

4.办学层次:硕士研究生(含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硕士研究生);全日制普通本科(含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本科)

5.办学性质:公办

6.校址

花溪校区:重庆市巴南区红光大道69号邮编:400054

两江校区:重庆市渝北区龙兴镇普福大道459号 邮编:401135

杨家坪校区:重庆市九龙坡区杨家坪兴胜路4号 邮编:400050

7.就读地点

重庆理工大学2019级中职与本科贯通“3+4”分段培养改革试点项目转段学生就读于两江校区。

8.学校批准成立时间和批准单位

学校前身为重庆工业专科学校,1965年经教育部批准升格更名为重庆工业学院,1986年经国家教委批准更名为重庆工业管理学院,1999年经教育部批准更名为重庆工学院,2009年经教育部批准更名为重庆理工大学。

9.颁发证件的学校名称及证件种类

转入重庆理工大学应用技术学院就读的中职与本科贯通“3+4”分段培养改革试点项目学生在规定年限内修完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颁发国家承认、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重庆理工大学本科毕业证书(证书上载明内容按上级要求填写);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授予重庆理工大学学士学位。

二、招生计划及招生对象

1.招生计划

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重庆理工大学2019年“3+4”分段培养改革试点项目的转段招生专业为应用技术学院汽车服务工程专业,计划招生数不超过40人。

2.招生对象

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重庆理工大学2019年“3+4”分段培养改革试点项目的转段招生对象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为重庆立信职业教育中心2016级汽车运用与维修专业学生。

(2)符合2019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中职直升类报名条件。

(3)完成中职阶段规定的各门课程学习,通过中职学习期间的过程考核及综合素质评价,取得中职毕业资格证书。考生由重庆立信职业教育中心组织报名,在2018年12月初将考生名单交重庆理工大学“3+4”转段招生工作组办公室。

(4)通过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的文化素质测试及重庆理工大学组织的职业技能测试。

①文化素质测试

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合卷,各科分值均为100分,满分300分。考试时长150分钟。安排在2019年3月16日上午进行。

②职业技能测试

按照“核心课程,随机抽取”的原则,职业技能测试科目从重庆立信职业教育中心2016级汽车运用与维修专业学生的2018-2019学年秋季学期专业核心课程中随机抽取3门进行考试(其中2门理论课、1门专业技能实作课)。确定后,在测试前2周以书面形式通知重庆立信职业教育中心。原则上采取学完即考的方式进行。计划于2019年1月12日至1月13日在重庆立信职业教育中心进行。如有调整,将另行通知。

理论课实行闭卷考试,时长为120分钟;专业技能实作考试时长为180分钟。每门课程分值均为150分,满分450分。课程测试范围以课程教学大纲为依据。

③免试对象和办法:

在学习期间参加教育部主办和联办或认定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免职业技能测试,只需参加文化素质测试,职业技能测试成绩依获奖等级,一、二、三等奖分别按450分、430分、410分赋予。

在市教委主办和联办的市级技能大赛获得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以及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只需参加文化素质测试,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按420分赋予。

考生如同时获得多项奖励的不重复累计,按分值最高项计入。具有职业技能测试免试资格的考生,如参加了职业技能测试,以较高的成绩项计入职业技能测试成绩。

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在报名时持获奖证书原件向区县考试机构提出申请,市教育考试院汇总报市教委资格审核公示后在统一录取期间实施录取。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卫生部联合制定的有关补充规定的要求。

三、划线及录取

1.文化素质测试最低控制分数线由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划定。职业技能测试合格分数线为:职业技能测试总成绩达到270分及以上,且其中2门课程单科成绩均不低于90分(含90分)。该合格分数线报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备案后确定。

2.考生无需填报志愿。

3.文化素质测试上线且职业技能测试合格考生,由重庆市教育考试院指定投档到重庆理工大学,由重庆理工大学审录,并发放录取通知书。

4.考生不享受照顾政策。

四、学费标准及奖贷学金情况

1.学费标准

应用技术学院汽车服务工程专业学费每学年金额约为5600元。

住宿费标准约为1200元/年。

上述收费以重庆市物价局正式核定的收费标准为准。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按学生实际学习时间和实际住宿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2.奖贷助学金设置

奖学金类: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年;学生综合奖学金(享受面30%)400—1200元/人·年;梅华奖学金5000元/人·年。

贷学金类:校园地助学贷款最高不超过8000元/人·年;生源地助学贷款最高不超过8000元/人·年。

助学金类: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为家庭经济困难的优秀学生,金额为2000—4000元/人•年;校内临时困难补助,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一定资助;新生特别困难补助500元/人;金中恒助学金5000元/人•年;成钢助学金:4000元/人•年。

五、入学及复查

1.被重庆理工大学录取的“3+4”分段培养改革试点项目转段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和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在学校规定的日期到重庆理工大学应用技术学院办理入学手续。

2.学校在报到时对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学籍。学校在进行初步审查时发现录取通知、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经学校认定属实的报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后取消入学资格,并按照国家的相关法规进行处理。

3.可以因病、创业、参军入伍等原因申请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入学资格期间不具有学籍,不享受在校生和休学学生待遇。

六、联系部门、咨询电话、传真、网址、电子邮件

联系部门:重庆理工大学“3+4”转段招生工作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023-62563281

网址:http://zs.cqut.edu.cn,http://jwc.cqut.edu.cn

监督举报电话:023-62561271(校纪委办)

电子邮件:zcb@cqut.edu.cn

七、附则

1.本章程通过重庆理工大学招生网及教务处网站向社会发布,对于各种媒体节选公布的章程内容,如理解有误,以重庆理工大学公布的完整的招生章程为准。

2.在招生咨询过程中,学校咨询人员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

3.重庆理工大学未委托或授权任何单位、个人或中介机构进行考试、招生、录取等相关工作。

4.重庆理工大学招生工作严格执行国家的政策法规,遵守招生纪律,杜绝一切徇私舞弊行为,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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