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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华师范大学2021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

西华师范大学是四川省重点建设的师范大学,座落在中国历史文化名城——南充。七十余年来,学校坚持“立足四川、面向西部、辐射全国”的服务面向,形成了“铸魂励教、陶冶化育”的办学理念,现已发展成为一所学科门类齐全、办学条件优良、师资力量雄厚、教学科研成果丰硕的综合性大学。

为了提高西华师范大学的体育运动水平,发展高校竞技体育运动,选拔高水平学生运动员,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人才,营造积极、健康和富有特色的校园体育文化氛围,根据教育部关于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工作文件精神,西华师范大学2021年招收高水平运动员。

一者方可参加高水平运动员招生考试报名:

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

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二)参加高水平运动员测试的考生应参加其生源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省级招办)统一组织的高考报名。

(三)凡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必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招生院校对其资格进行认定。未经资格认定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得报考。

(四)如考生生源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了西华师范大学高水平运动员招收项目统一测试的,则考生必须参加并测试合格。

三、注册及填报信息

(一)考生统一在“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www.ydyeducation.com)或“体教联盟APP”中“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高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系统”(以下简称“体育招生系统”)进行注册(验证考生报名资格),注册时间为2021年2月1日至3月1日12:00。

(二)考生在西华师范大学招生信息网(https://kwxt.cwnu.edu.cn)“高水平”系统中填报信息,填报时间:2021年2月24日-3月3日。

报名成功后,考生同时还需在规定时间快递以下材料:

1. 登陆西华师范大学招生信息网“高水平”系统中打印《西华师范大学2021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报名表》,按表格要求签字盖章。

2.运动员等级证书(复印件)。

3.符合高水平运动员招生考试报名条件的最好体育运动成绩的有效证明(原件)或荣誉证书(原件),并提供相应比赛成绩册、秩序册复印件(在复印件本人姓名处和比赛项目处加盖省级相关部门鲜章)。

4.高中学历证明复印件1份(复印件上加盖学校鲜章),同等学力者还需开具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并加盖相关部门鲜章)。

5.参加其生源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统一组织高考报名的报考证明复印件1份(复印件上加盖当地招生办公室鲜章)。

6.本人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一份。

7.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

8.本人获得运动等级称号时全体参赛队员名单并标注出主力队员(对主力队员进行详细描述如下:球龄、近三年每周训练时间、地点、所参加赛事、平均每场比赛上场时间等,详见附件),由教练员签名、学校盖章并确认。

考生将材料按以上顺序整理装订,限通过中国邮政特快专递(EMS)于2021年3月3日前(以邮寄到我办时间为准)寄至西华师范大学。

邮寄地址: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师大路1号,西华师范大学华凤校区二期招生就业处招生办公室409室 收。联系电话:0817-2568301,邮编:637009。信封上请注明“2021年高水平运动队材料”字样。

前在“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或“体教联盟”手机APP上“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高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系统”进行专项考试及文化考试报名[一级(含)以上运动员公示合格且申请参加文化课统考的考生]。考生网上报名确认后志愿不得调整。

2.缴费:考生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根据组考单位的收费标准在线完成专项考试及文化考试[一级(含)以上运动员公示合格且申请参加文化课统考的考生]缴费。报名以考生完成缴费为准,未缴费的考生将不予以确认。

五、体育专项考试

公示合格且网上报名成功的考生需参加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专项全国统考,考试时间和地点以“中国运动员文化教育网”公布为准。

一称号的考生,经本人申请,西华师范大学将从文化课单独考试合格且体育专项测试合格的生源中择优选拔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此类考生拟录取人数不得超过西华师范大学当年运动队招生计划的20%。

2.拟录取考生的确定原则:在文化课单独考试成绩达到西华师范大学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不低于运动训练专业统一划定的文化课最低线)后,按照体育专项测试成绩分项从高到低依次排序确定(若专项测试成绩相同,则按照文化课单考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序确定)。

3.拟录取考生的录取专业为西华师范大学非艺术类本科专业。

九、附则

1.本简章以教育部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相关政策为依据,若当年教育部相关规定有所调整,则以教育部最新公布的政策为准。

2. 学校纪检部门按相关规定对高水平运动员录取进行监督。

3.所有考生材料均按照要求在教育部阳光招生平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考生及本人所在学校(单位)应保证申请材料的真实准确。凡发现有弄虚作假和舞弊行为者,一经核实,立即取消其录取资格,并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招生政策追究有关当事人责任。

4.新生报到后,学校将进行复查和专业复测。凡发现不符合条件或舞弊者,按规定取消入学资格。

5、本简章由西华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十、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817-2568301 (学校招生办)、0817-2568088(体育学院)。

违纪违规举报电话:0817-2568600(纪委)。

邮寄地址:四川省南充市师大路1号西华师范大学(华凤校区)招生就业处招生办公室409室。

邮政编码:637009。

西华师范大学招生信息网:http://zs.cwnu.edu.cn/。

中国运动员文化教育网:http://www.ydyeducatio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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