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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科技师范学院2018年专科对口中等职业学校自主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国家和自治区《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精神,为深化高校招生录取制度改革,进一步探索人才选拔途径,拓宽优秀人才的选拔渠道,促进高职教育的健康发展,广西科技师范学院将面向中职学校录取“2+3”、“3+2”、“3+3”学年制中职生(以下简称:对口中职学生),特制定本简章。

第二条 学校全称为:广西科技师范学院,部标代码为:11546

第三条 广西科技师范学院为公办普通本科学校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是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培养普通本科、专科、高职专科等各类高级人才。准予毕业的学生发给国家认可并经教育部电子注册备案,校名为广西科技师范学院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二章 招生对象及申报条件

第四条 招生对象为已经参加2018年普通高考报名且符合2018年高考报名文件中规定的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条件的二年级学生及毕业生。

第五条 申报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中职在校在读的二年级学生及毕业生;

3.身体健康;

4.具有广西常住户口;

5.外省籍迁入人员学籍条件:外省籍迁入我区的考生,报读对口高职教育的,须具有我区中职学校连续2年的学籍(自第一学期至第四学期)。

第三章 报考程序

考生参加2018年高考报名——参加广西科技师范学院自主考试申报——参加测试——在广西科技师范学院网站公布考试成绩——广西科技师范学院对考试合格者进行成绩备案——考生到区招生考试院网站填报志愿——录取——公布录取结果——发放录取通知书

第四章 招生专业安排规则

第六条 招生专业请查看学校《对口中职学生分专业招生计划安排表》;中职学生升入高职学校专业志愿填报规则:高职专业志愿填报只能选择与中职在读专业相同或相近的专业(请参考《中职专业对口高职专业一览表》)。

第五章 申报参加测试时间及办法

第七条 申报时间:2018年3月15日至2018年4月10日。

第八条 申报办法:

第一、由考生所在中职学校组织统一申报,并将申报表发送至电子邮箱:gxkjsfxyzsb@163.com。

第二、考生通过网络申报,同时在广西科技师范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zsw.gxstnu.edu.cn/“招生信息”栏下载《2018年对口中职招生考试申报表》,填写后发送至电子邮箱:gxkjsfxyzsb@163.com。

第六章 测试

第九条 考试分为三个部分:

第一,基础文化综合评定。由中职学校提供,基础文化综合评定合格者方可参加广西科技师范学院组织的测试。

第二,文化素质测试及职业技能测试形式为闭卷考,主要对考生的专业素质、学习能力、心理素质、职业潜能、技能知识等方面进行测试。测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由广西科技师范学院组织出题并改卷。

第三,师范生专业面试,按照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广西科技师范学院特色专业办学特点,广西科技师范学院将对报读师范专业的考生进行面试。面试内容包括:语言表达、书写、形体等。

第十条 测试时间及地点:

测试时间定于2018年4月中旬进行,具体日期另行通知。考试地点设在来宾、柳州、南宁、桂林、梧州、玉林、藤县、容县、宾阳、合浦等县市,若考点申报考生人数低于30人,广西科技师范学院将取消该考点,并提前电话通知考生将其安排至就近考点参加测试。

第七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根据教育部和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有关文件的要求,深入实施高考招生“阳光工程”,坚持公平竞争、公开选拔、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十二条 录取办法:

1、中等职业教育阶段的招生录取工作按自治区教育厅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办公室的有关规定进行,高等职业教育阶段的招生录取工作按自治区招生考试院的有关规定进行。

2、广西科技师范学院只对基础文化综合评定及面试(面试只针对报读师范专业考生)合格并参加技能考试的考生进行成绩备案,备案成绩为技能考试成绩。

3、广西科技师范学院在录取过程中可根据生源情况在计划总数不变的情况下适当调整专业计划,视考生填报志愿情况增加或减少录取计划。

4、每位考生可以填报六个专业,先录取第一专业,第一专业录满后,录取第二专业,第二专业录满后,录取第三专业,以此类推,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时,服从调剂的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相应调整录取专业,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5、凡符合广西科技师范学院2018年中职对口免试(免技能考试)升学条件,按广西科技师范学院中职对口申报程序完成申报的考生具有免试录取资格。

免试条件:具备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可以优先录取,考生须在4月5日前,将有关证书的复印件报广西科技师范学院审核。

(1)参加校级以上技能大赛获三等奖以上的考生;

(2)具有人保部门签发的职业资格证书的考生;

(3)有艺术或体育特长的考生;

(4)思想品德有突出表现的,经所在学校推荐,并经报广西科技师范学院招生领导小组认定的考生。

6、录取时,不限制男女比例,充分尊重考生填报的志愿。

7、经正式录取后,在学校招生网公示录取名单,公示结束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第十三条 考生体检和专业限报按照国家教育部、卫生部、残联共同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十四条 广西科技师范学院各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的考生,对考生无性别限制。

第八章 报到和复查

第十五条 新生报到:获广西科技师范学院对口中职学生招生录取的新生,按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凭录取通知书到广西科技师范学院报到。

第十六条 入学复查:新生入学后,学校按照规定进行复查。

违规处理:考生本人应诚实守信,提供材料必须真实。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对在招生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教育部令第18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自治区招生考试院,记入考生诚信电子档案。

第九章 新生待遇及学费标准

第十七条 新生待遇:通过对口中职学生招生录取的新生入学后,在学费、住宿费、奖助学金、日常教学管理和毕业文凭等方面与参加普通高考的学生完全一致。

广西科技师范学院对品学兼优和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实行一系列奖励和资助政策,采取奖学金、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政策,建立了“奖、贷、勤、助、免”的助学体系。

第十八条 学费按照自治区物价局批准的标准收取(各专业均按学分收取学费,三年总计135学分,每学分收费请参考学校招生网页)。

第十章 联系方式

第十九条 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专业介绍、奖助学金政策等详细信息见学校招生网页和《广西科技师范学院招生简章》。

第二十条 学校设有来宾校区和柳州校区,来宾校区地址:来宾市来华投资区铁北大道966号广西科技师范学院;邮编:546199;柳州校区地址:广西柳州市柳北区君武路170号;邮编:545004。咨询电话:0772-6620895。电子邮箱:gxkjsfxyzsb@163.com。学校网址:http://www.gxstnu.edu.cn/。

第十一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简章适用于广西科技师范学院专科对口中等职业学校自主招生工作。由广西科技师范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 本简章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学校此前有关招生工作的文件规定与本简章不一致的,以本简章为准。

广西科技师范学院

二〇一八年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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