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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电子科技大学2017年对口自主招收全区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简章

为贯彻落实全区教育发展大会精神,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加快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经自治区教育厅批准同意,2017年桂林电子科技大学将继续开展本科院校对口自主招收全区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试点工作。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启动2017年本科院校对口自主招收全区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试点工作的通知》(桂教高教[2017]12号)和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2017年本科院校对口自主招收全区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试点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桂考院[2017]78号)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简章。 一、学校基本情况 1、桂林电子科技大学是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公办大学,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与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共建高校。院校代码:10595。学校校址:广西桂林市金鸡路1号,邮编:541004。 2、中职升本学生进入桂林电子科技大学海洋信息工程学院应用型本科专业学习。海洋信息工程学院地址:广西北海市南珠大道9号桂林电子科技大学北海校区,邮编:536000。 二、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招生专业 招生 计划 学制 对应中职专业 对应技工专业
网络工程 (应用型本科) 120 4 信息技术类(除客户信息服务、计算机速录、电子与信息技术外) 信息类(除计算机速录外)
物流管理 (应用型本科) 120 4 信息技术类(电子技术应用、电子与信息技术、计算机应用、计算机网络技术、客户信息服务); 财经商贸类(电子商务、市场营销、物流服务与管理、国际商务、会计、会计电算化、金融事务、商品经营、现代商务、商务英语); 农林牧渔类(茶叶生产与加工、观光农业经营、农产品保鲜与加工、农村经济综合管理、农资连锁经营与管理、现代农艺技术); 交通运输类(汽车整车与配件营销) 财经商贸类(电脑财会、电子商务、电子商务与现代物流、会计); 交通类(汽车营销、现代物流)
三、报考条件、推荐材料报送、考生资格审核 1、考生的报考条件、推荐材料报送及考生资格审核程序,严格按照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启动2017年本科院校对口自主招收全区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试点工作的通知》(桂教高教[2017]12号)和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2017年本科院校对口自主招收全区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试点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桂考院[2017]78号)(以下简称:《通知》)的有关规定执行。 2、各中职学校在2017年4月19日前将推荐材料以中国邮政特快专递(EMS)的方式寄送到桂林电子科技大学(以邮戳为准,逾期寄出的桂林电子科技大学可拒绝接收,遗留问题由中职学校负责解决)。桂林电子科技大学于4月25日前完成对各中职学校校长实名推荐的考生资格审核工作,将审核结果报自治区教育厅及招生考试院备案,并在学校招生信息网上公布(网址http://zs.myclub2.com/)。 四、考核方式 1、根据自治区招生考试院《通知》精神,考核采用“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考试科目设置及相应考试形式,着重考查学生的综合能力、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 2、文化素质考试及职业技能测试均采用联考方式进行。文化素质考试全区统一命题并组织考试。桂林电子科技大学各招生专业的文化素质考试和职业技能测试均在桂林电子科技大学进行,职业技能测试均由桂林电子科技大学主考。 3、文化素质考试 (1)考试科目:语文、数学、英语等3个科目,每个科目满分100分。满分300分。 (2)考试内容:以教育部颁布的相应科目的中等职业学校公共基础课程教学大纲为准。 (3)考试方式:笔试,3个科目共考3个小时。 4、职业技能测试 (1)测试方式:面试+实际操作。满分300分。 (2)测试内容:着重考察学生的专业基本技能与基本理论。 五、报名方式 1、考生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的方式进行。 2、网上报名。符合报考条件且经中职学校校长实名推荐的考生,于2017年4月17日—21日凭身份证号和姓名登录《2017年本科对口中职自主招生联合考试报名及成绩查询系统》(http://http://bkzs.gxnu.edu.cn/pg/zz/login.php)进行考试报名,并打印《2017年本科对口中职自主招生考试报名表》,供现场确认时使用。 请考生于4月25日后登录桂林电子科技大学招生信息网及《2017年本科对口中职自主招生联合考试报名及成绩查询系统》,查看资格审核结果及考点安排情况。 3、现场确认 考生经网上报名且通过资格审核后,于2017年4月28日8:30—17:00到桂林电子科技大学考点(地址:桂林市金鸡路1号,桂林电子科技大学金鸡岭校区)办理缴纳考试报名费、领取准考证等手续。 4、现场确认时需交验下列材料并缴纳考试报名费 (1)打印的《2017年本科对口中职自主招生考试报名表》1份; (2)考生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 (3)考试报名费:文化考试100元/人,职业技能考试100元/人(按自治区物价局批复的标准收取)。 六、考试时间与考场安排 1、文化素质考试 考试时间:2017年4月29日上午8:30—11:30。 考试地点:桂林电子科技大学金鸡岭校区。具体考场安排详见文化素质考试准考证。 2、职业技能测试 测试时间:2017年4月29日下午、30日全天。 测试地点见下表,具体考场安排及测试时间详见技能测试准考证。
招生专业 所属专业大类 测试地点
网络工程 (应用型本科) 计算机类 桂林电子科技大学花江校区 (桂林市灵川县灵田镇)
物流管理 (应用型本科) 物流管理与工程类 桂林电子科技大学金鸡岭校区 (桂林市七星区金鸡路1号)
七、计分办法 1、文化素质考试满分为300分,职业技能测试满分为300分。 2、考生综合分=文化素质考试成绩+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满分600分。 八、成绩查询 考生可于2017年5月3日后凭身份证号和姓名登录《2017年本科对口中职自主招生联合考试报名及成绩查询系统》查询本人考试成绩。 九、职业技能免试申请 凡符合报考条件,在中职学校推荐前获得国家级、自治区级技能竞赛三等奖及以上者,可申请免参加职业技能测试(说明:国家级技能竞赛是指由教育部、国家有关部委举办或委托行业举办的竞赛;自治区级技能竞赛是指由自治区教育厅、有关委厅举办或委托行业举办的竞赛;技能竞赛项目应与考生所报考的本科专业相关)。 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于2017年4月19日前将《桂林电子科技大学本科对口中职职业技能免试申请表》(见附表)、获奖证书等证明材料复印件以中国邮政特快专递(EMS)的方式寄送到桂林电子科技大学审核,桂林电子科技大学将于4月25日前在学校招生信息网公示通过审核的免试考生名单。 十、录取工作 1、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划定 根据自治区招生考试院《通知》精神,桂林电子科技大学将按上线人数不超过招生计划1.5倍的原则划定各专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含文化素质考试分数线、职业技能测试分数线),并在学校招生信息网公布。 2、录取原则 (1)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按照顺序志愿投档原则投档后,桂林电子科技大学各专业按考生综合分从高到低顺序录取。 (2)在综合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文化素质考试分数高的考生;在文化素质考试成绩与职业技能测试成绩都相同的情况下,按照语文—数学—外语科目顺序,科目分数高者优先录取。 (3)在第一院校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接收第二院校志愿的考生。 (4)已通过桂林电子科技大学审核的职业技能免试考生,如文化素质考试成绩达到桂林电子科技大学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桂林电子科技大学将优先录取。 (5)各专业原则上按已公布的招生计划进行录取,若出现生源不平衡的情况,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同意后,可将线上生源不足的专业剩余计划调整至生源充足的专业并优先录取一志愿线上考生。 3、录取名单公示 桂林电子科技大学提交的录取名单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审核通过后,将在学校招生信息网进行公示。在公示10个工作日后,对公示无异议的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十一、其他 1、收费标准 (1)学费: 网络工程专业(应用型本科)7500元/人·学年,物流管理专业(应用型本科)7000元/人·学年。 (2)住宿费:学生宿舍为八人间,住宿费1100元/人·学年。 以上各项收费最终以自治区物价局批复的标准为准。 2、入学复查 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要求,新生入学时,学校将组织体检,对不符合条件的新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考生应诚实守信,报考时提供的各种材料必须真实。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3、学籍管理 为实行对口培养,中职升本学生由桂林电子科技大学单独编班开展教学。学籍管理按现行高等教育学生学籍管理有关规定执行,在校期间享受普通高校本科生的有关政策待遇。完成本科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且成绩合格的学生,由桂林电子科技大学发放本科学历证书。 4、咨询、联系方式 (1)桂林电子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 地址:广西桂林市金鸡路1号, 邮编:541004。 联系电话:0773-2290010 传真:0773-2290010 学校主页:http://www.guet.edu.cn 学校招生信息网:http://zs.myclub2.com/ (2)桂林电子科技大学海洋信息工程学院 地址:广西北海市银海区南珠大道9号,邮编:536000 联系电话:0779-3221321 传真: 0779-3221321 网址:http://hyxy.guet.edu.cn 5、本简章由桂林电子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桂林电子科技大学本科对口中职职业技能免试申请表(点击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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