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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学院2021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招生章程

德州学院2021年

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保障德州学院专升本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德州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章学校概要

第三条学校全称:德州学院,学校代码:10448

第四条学校校址:山东省德州市大学西路566号

第五条办学层次:本科、专科教育

第六条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七条 学校概况

德州学院是一所山东省和德州市共建、以省管理为主的全日制综合性普通本科院校。建校近50年来,学校植根齐鲁文化与燕赵文化之沃土,汲取黄河文化与运河文化之灵韵,秉承艰苦创业与励志育人之精神,不断谱写教书育人、创新发展的新篇章。

学科专业

学校坚持以文理为基础,工科为重点,大力发展新兴和交叉学科,不断推进协调发展、特色鲜明的学科专业体系建设。现设有22个学院,3个研究院;有山东省重点实验室、省工程实验室4个;省高校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人文社科研究基地7个;省外事研究与发展智库、省文化艺术科学重点学科3个;山东省院士专家工作站1个。

学校着力优化教风学风,不断培养专业能力强、职业素养高、具有社会责任感和创新精神的应用型人才。现有67个本科专业,拥有国家级特色专业、一流本科专业、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等4个,是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实施高校;有山东省特色专业、省级一流本科专业、省高水平应用型立项建设专业群18个,普通本科高校应用型人才培养专业发展支持计划试点专业、省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省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省级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项目等8个,先后获得省教学成果奖20余项。近年来学生参加各类创新创业比赛共获得国家级奖励4000余项。

师资力量

现有教职工1600余人,其中专任教师1300余人,具有博士、硕士学位教师1000余人,教授126人,副教授511人,兼职博士、硕士研究生导师104名。拥有获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教育部高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等4人;“泰山学者”、省青年科技奖获得者、省突出贡献科学家、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等23人;德州市突出贡献专家、市现代产业首席专家、市文化名家等27人。

办学条件

学校占地2021亩,建筑面积68.2万平方米,教学科研设备总值2.32亿元,馆藏图书232万册。现有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25500余人,成人教育在校生15800余人,共招收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和学历留学生160余人。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学校成立专升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专升本招生工作的领导、指导和协调等工作。

第九条德州学院教务处(招生办公室)是德州学院组织和实施专升本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贯彻执行国家和山东省招生政策和规章,具体负责学校专升本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等。

第十条德州学院专升本招生宣传、咨询、录取、信息公布等工作均由德州学院教务处(招生办公室)负责,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或个人进行。对以德州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十一条学校纪委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四章 招生计划及录取结果公布

第十二条学校招生计划及录取结果以山东省教育厅公布数据为准。考生可登录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查询录取情况,也可登录学校主页查询,学校将以生源学校为单位集中发放录取通知书。具体招生情况如下:

序号

学科门类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招生计划

1

经济学

020401

国际经济与贸易

80

2

法学

030101K

法学

100

3

教育学

040107

小学教育(师范类)

160

4

文学

050101

汉语言文学(师范类)

120

5

文学

050201

英语(师范类)

60

6

文学

050262

商务英语

60

7

理学

071001

生物科学(师范类)

60

8

工学

080202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80

9

工学

080403

材料化学

50

10

工学

081301

化学工程与工艺

100

11

工学

081601

纺织工程

50

12

工学

082702

食品质量与安全

100

13

工学

082803

风景园林

80

14

医学

101101

护理学

100

15

管理学

120201K

工商管理

80

16

管理学

120203K

会计学

100

17

管理学

120402

行政管理

60

18

艺术学

130505

服装与服饰设计

100

第五章 录取

第十三条招生条件按照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招生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字〔2021〕3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第十四条投档比例依据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规定的比例投档。

第十五条录取原则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招生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字〔2021〕3号)文件执行。

第十六条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规定执行。对隐瞒既往病史或有其他舞弊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出将给予严肃处理,情节严重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第十七条免试生和退役士兵考生录取办法按照山东省教育厅及省招生主管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 收费、退费标准和奖贷措施

第十八条收费标准: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需交纳学费、住宿费以及教材等费用。具体收费标准按山东省人民政府规定的标准执行。专升本学生的学费标准与普通本科相应专业学费标准相同。

第十九条根据不同的住宿条件,住宿费为每生每学年800-1200元,多退少补。

第二十条退学学费:退费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鲁政办字〔2018〕98号)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困难学生扶助措施:学校建立了“奖、贷、助、补”为一体的特困生扶助体系,多渠道、全方位扶助特困学生完成学业。为使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得到有效资助,特制定了《德州学院学生奖学金评定条例》《德州学院优秀大学生奖学金评选办法》《德州学院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管理实施办法(修订)》《德州学院励志奖学金评审办法》《德州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认定管理办法(修订)》《德州学院国家助学金管理实施办法(修订)》《德州学院勤工助学管理办法》等条例和办法,指导德州学院特困生资助工作。

第七章 证书颁发

第二十二条专升本学生的修业年限一般为2至4年。学生按教学计划修完规定课程,成绩合格,由学校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专升本学生毕业证书内容填写“在本校专科起点××专业本科学习”,学习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实际时间填写。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相应学位。

第八章 其他

第二十三条被录取的专升本学生持录取通知书、准考证、专科毕业证等按规定时间到学校报到,办理入学手续。报到时不能提供专科毕业证书的,不得报到入学,学校取消其入学资格。德州学院在学生报到后2个月内,按照有关规定对学生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不予学籍注册,并清退。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学籍管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德州学院学生管理规定》《德州学院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德院政字〔2017〕34号)执行。

第二十四条学校不以任何名义举办专升本辅导班,不编印专升本考试相关资料。

第二十五条本章程适用于德州学院2021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十六条本章程未尽事宜,或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的,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七条本章程由德州学院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联系方式:

1.联系咨询电话:0534—2603002

2.学校监督电话:0534—8985865

3.学校地址:山东省德州市大学西路566号

4.邮政编码:253023

5.联系单位:德州学院教务处(招生办公室)

6.咨询E--mail: dzxyzb@163.com

7.学校网址:http://www.dz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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