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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丘师范学院2017年小学教育(全科教师)专业本科层次招生简章

商丘师范学院2017年小学教育(全科教师)专业本科层次招生简章

学校简介

商丘师范学院坐落于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三商之源、华商之都——河南省商丘市,学校现有平原路、文化路两个校区,占地面积2000余亩,建筑面积近120万平方米。学校教学设施完备,建有先进的科研平台、实验教学中心、实习实训中心,共计647个,其中省级7个,厅级3个,校企合作实训中心6个。

商丘师范学院被评为河南省示范性应用技术类型本科院校、国家“十三五”应用型本科产教融合工程规划项目与教育部数据中国“百校工程”等项目,这些平台搭建了学校转型发展的重要依托。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有关普通高等学校:

  一、报考条件

  (一)参加2017年高考报名的普通高中毕业生,可报考本人户籍地的设岗县(市)小学教育(全科教师)专业志愿。

  (二)要求考生思想品德优良,热爱教育事业,立志长期从教,积极投身农村教育。

  (三)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有完全的法律行为能力等,能够较好地适应农村小学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

  二、报考方式

  报考本科层次小学教育(全科教师)专业的普通高中毕业生(含往届)随全省普通高考报名、考试、填报志愿。

  三、招生录取方式

本科层次小学教育(全科教师)专业录取方式。

  1、本科层次随本科二批次按平行志愿,根据考生成绩和高校面向设岗县(市)的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考生被录取后必须凭录取通知书在被录取学校签字盖章的定向就业意向书上签字,并承诺到协议地的县(市)农村教学点就业不少于6年。入学时凭录取通知书和定向就业意向书报到方可注册学籍。若不签订定向就业意向书,视为放弃当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资格。

  四、相关政策

  (一)学生在校培养期间,除免除学费、住宿费并给予一定的生活补助费外,享受普通高校在校学生国家奖学金等相关政策。

  (二)学生毕业后按照定向培养就业协议的相关规定就业(不再参加招教考试)。

  

附件1

商丘师范学院2017年小学教育(全科教师)专业本科层次定向招生区域分布表

定向招生院校

招生计划

定向设岗县(市)

计划分配数

省辖市

县(市)

商丘师范学院

170

商丘市

睢县

12

虞城县

16

夏邑县

13

民权县

2

柘城县

16

平顶山市

叶县

15

鲁山县

10

舞钢市

15

郏县

30

宝丰县

10

直管县

永城市

10

鹿邑县

6

兰考县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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