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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地质大学(武汉)2019年自主招生简章

一、组织机构及职责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是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批准设立研究生院的大学,是国家“211工程”、国家“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是以地球科学为主要特色,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大学。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有关精神,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8〕1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高校自主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8〕14号)等有关法规和规定,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着力完善综合评价体系,积极推进“教授选才”的自主招生模式,发挥教授在学生考核、评价中的专业优势,选拔招收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高中毕业生。

一、组织机构及职责

1.中国地质大学(武汉)自主招生工作在学校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实施。学校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和实施。本科生招生监察工作领导小组对招生工作实行全过程监督和接受考生及社会的招生投诉。

2.学校招生专家委员会由相关学科带头人、专家教授组成,在各学院推荐的基础上,经学校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并聘任。主要职责是为学校招生工作提供决策咨询,考核评价具有创新潜质、学科特长、浓厚专业兴趣的优秀学生,为学校选才提供科学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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