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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医科大学2018年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简章

福建医科大学创建于 1937 年,前身是福建省立医学专科学 校,首任校长侯宗濂(1900年-1992年),系中国近现代著名生 理学家和医学教育家。在80 多年的办学历程中,学校始终以造 就优秀人才、推动科技进步、服务社会发展、弘扬先进文化为己任,逐渐形成了“勤奋、严谨、求实、创新”的优良校训,成为 一所以医为主,理、管、法、文、工等多学科协调发展,具有学 士、硕士、博士人才培养体系和集教学、科研、医疗、预防和社会服务于一体的省属重点建设高校,是福建医药卫生人才培养中 心、医学科学研究中心和医疗预防保健中心。

一、身份资格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方可报名: 1、港澳地区考生,具有香港或澳门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

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2、台湾地区考生,具有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和《台 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3、华侨考生必须是取得外国长期或永久居留权,且最近4

年(截至报名时间结束止)之内有在国外实际居住 2 年以上的记

录(一年中在国外居住满 9 个月即按一年计算,无须连续居住。 年的计算规则为:自然年,或每年报名时间截止日的过去一年。 两年中累计住满18 个月不可直接视作两年计算,需每年单独计 算。出国留学和因公出国工作不能视为定居)。报名时考生须持 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领)馆出具的取得在外国长期或永久居留权的认证书(中文版,须注明取得居留权的时间)以及中华人 民共和国护照。定居在尚未与我国建交国家的华侨,须先由同我

国和华侨定居国均有外交关系的第三国驻该国使(领)馆办理居 留权认证,再到我国驻第三国的使(领)馆办理认证。

二、本科招生专业

学院(部)

招生科类

专业名称

学制

(年)

授予学位

临床医学部

理工

临床医学

5

医学学士

理工

麻醉学

5

医学学士

理工

医学影像学

5

医学学士

基础医学院

理工

基础医学

5

医学学士

理工

生物信息学

4

理学学士

公共卫生学院

理工

预防医学

5

医学学士

文史、理工

公共事业管理

4

管理学学士

理工

食品质量与安全

4

工学学士

理工

卫生检验与检疫

4

理学学士

医学技术与工 程学院

理工

医学检验技术

4

理学学士

理工

医学影像技术

4

理学学士

理工

眼视光学

4

理学学士

理工

康复治疗学

4

理学学士

口腔学院

理工

口腔医学

5

医学学士

药学院

理工

药学

4

理学学士

理工

药物制剂

4

理学学士

理工

临床药学

5

理学学士

理工

生物制药

4

工学学士

护理学院

文史、理工

护理学

4

理学学士

人文学院

文史、理工

社会工作

4

法学学士

理工

应用心理学

4

理学学士

外国语学院

文史

英语

4

文学学士

备注:

⒈港澳台侨学生可选择报考我校以上本科专业,专业详情可 查看专栏介绍。

⒉招生专业如有变更,以学校招生办网站公布的 2018 年招 生专业为准,不另行通知。

⒊各专业对考生身体健康要求请参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福建医科大学招生章程》。

三、招生办法

(一)联招考试:面向港澳台侨学生

详见《2018 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 港澳台学生简章》 http://www.eeagd.edu.cn/portal/messages/1518168491144.html

(二)免试入学(含试读):面向港澳台学生

详见《福建医科大学 2018 年港澳台学生免试入学招生办法》

(三)单独招收台湾学生考试:面向台湾学生详见《福建医科大学 2018 年单独招收台湾学生招生办法》 四、培养与管理 1、学生在校期间,学校按照国家教育部发布的《普通高等

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福建医科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 等相关规定进行培养与管理;政治课和军训课学分可以其他国情 类课程学分替代。

2、学生入学后可以申请教育部、福建省等面向台港澳学生 设立的奖学金;台湾学生还可以单独申请“台湾学生奖学金”。

学校设有优秀学生奖学金、协和奖学金等,多渠道鼓励和支持港

澳台侨学生完成学业。 3、学生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

容,达到毕业要求,准予毕业,由学校颁发本科毕业证书;毕业 生符合《福建医科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办法》规定的,授予学士学位。

学习 类别

本科专业

基础医学、临床 医学 、口腔 医 学、麻醉学、医 学影像学、护理 学、药学、药物 制 剂 、 临 床 药 学、预防医学

医 学 影 像 技 术、康复治疗 学、医学检验 技术、卫生检 验与检疫、眼 视光学

生 物 信 息学、公 共 事 业 管理

食品质量 与安全、 应用心理 学、社会 工作、英 语

生 物 制 药

学费

6760

6240

5460

5000

6200

五、学费及住宿费(收费以当年主管部门审批为准)

1、学费(币种:人民币,单位:元/人/学年):

2、住宿费: 1200 元/人/学年(四人间)

3、其他必要的费用:以学校公布的收费项目为准 六、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福建医科大学学生工作处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大学新区学府北路 1 号行政楼 C 座 301 邮编:350122

联系人:庄莹莹老师 联系电话:0086-591-22862773 传真:0086-591-22862773

E-mail:gatzs@mail.fjmu.edu.cn 网址:http://www.fjmu.edu.cn/z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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