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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师范大学2020年第二学士学位教育招生简章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强化稳就业举措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20〕6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普通高校继续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通知》(教高厅函〔2020〕9号)精神,进一步优化人才培养结构,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浙江师范大学2020年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招生。

一、招生计划

专业

学科

门类

招生

计划

学制

办学地点

视觉传达设计

艺术学

10

2

校本部

戏剧影视文学

艺术学

20

2

校本部

材料科学与工程

工学

10

2

校本部

电子信息工程

工学

30

2

校本部

通信工程

工学

20

2

校本部

应用化学

理学

30

2

校本部

生物技术

理学

30

2

校本部

二、报名条件

1.浙江省内本科院校全日制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目前未就业的2018-2020届毕业生;

2.学生可报考与原本科专业分属不同学科门类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或与原本科专业属于同一学科门类、但不属于同一本科专业类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具体专业所属的学科门类、本科专业类可登录教育部网站(www.moe.gov.cn),搜索“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版)”进行查询;

3.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

4.思想品德优良、身心健康;

5.有志于从事相关专业工作的考生。

三、报名及缴费

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由个人提出申请,每个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专业。

网上报名时间:2020年7月13日8:00-7月19日17:00,考生登录浙江师范大学“第二学士学位报名系统”(http://sbd.zjnu.edu.cn),办理报名相关手续。

四、资格审查和打印准考证

学校招生办对考生报名材料进行审核,确定参加第二学士学位教育招生考试的考生名单,并于2020年7月21日在浙江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第二学士学位教育招生网上报名系统”上进行公布。获得考试资格的考生于7月21日12:00至7月22日17:00缴纳报名费140元/人。未按时缴纳报名费视为放弃考试资格;已缴报名费不予退还。

缴纳报名费的考生于7月23日-24日登录浙江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进入“第二学士学位教育招生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

五、考核方式

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参加考核,考核方式为笔试。

1.考试时间和科目

考试时间:2020年7月25日(具体时间详见准考证)。

考试科目:

专业

科目

视觉传达设计

大学英语

素描

戏剧影视文学

大学英语

影视综合

材料科学与工程

大学英语

数理基础

电子信息工程

大学英语

数理基础

通信工程

大学英语

数理基础

应用化学

大学英语

化学基础

生物技术

大学英语

生物基础

2.考试地点:浙江师范大学校本部(金华市迎宾大道688号)。

六、录取办法

1.专业科目笔试成绩合格以上的考生,依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不超过各专业计划数1:1的比例择优录取;若存在笔试总成绩同分,则优先录取专业科目成绩高的考生。

2.学校将根据考试成绩调阅学生档案,对审核合格者发给录取通知书。

3.凡被录取的考生入学报到时需提供本人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不能提供者浙江师范大学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4.对考生身体健康要求,学校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规定执行。新生报到后,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七、培养与管理

1. 第二学士学位学制为两年,全日制学习,纳入高校学籍管理系统。

2. 第二学士学位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按现行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管理办法颁发。毕业证书上将注明第二学士学位的专业名称、学习时间等内容;学位证书上将标识“第二学士学位”字样。

3. 凡在修业年限内,修完规定课程,达到毕业和授予学士学位要求的,颁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达不到毕业要求的,不再延长学习时间,亦不实行留级制度,可发结业证书。对退学学生,学校应当发给肄业证书或写实性学习证明。

4. 第二学士学位毕业学生按当年应届生身份派遣并办理相关就业手续。学生如中途退学,对于以应届毕业生身份入学的,按退学当年应届本科毕业生身份派遣;以往届毕业生身份入学的,按现行相关规定办理派遣手续。

5. 第二学士学位生在学生资助、收费等方面参照相应专业本科生执行。

八、附则

1.学校收费严格按照浙江省物价局批文和有关规定执行。学校实行学分制收费办法,新生入学时按学年制学费标准预交学费,按学年结算。

2.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录取工作进行监督。

3.学校将视国家疫情防控情况,保留对第二学士学位教育招生考试考核方式、考核内容、考试时间和地点等调整的权利。

4.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金华市迎宾大道688号 邮编:321004

联系部门:

浙江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0579-82282245 传真:0579-82282335

浙江师范大学纪委办公室

联系电话:0579-82282319 传真:0579-82282319

学校网址:http://www.zjnu.edu.cn

本科招生网网址:http://zs.zjn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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