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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学院2018年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简章

(教育部院校代码:10350)

一、学校简介

台州学院是一所经教育部批准,由浙江省和台州市共管共建的综合性普通高校,办学历史悠久,前身是1978年经国务院批准建立的台州师专,办学源头可上溯至1907年成立的三台中学堂简易师范科。2017年武书连版大学排行榜学校在全国普通高校中排347名。

学校现在椒江、临海两地办学,校园总占地面积1820余亩,共有馆藏纸质图书199万册、电子图书70万册、中外文期刊2100多种,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2.41亿元。

学校全日制本科在校生15000余人,下设14个二级学院,开设47个本科专业,其中国家级特色专业2个、省级特色专业8个、省级优势专业2个、省级重点(建设)专业9个。学校现有省级一流学科4个,省级重点实验室2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7个(其中重点1个),省院士专家工作站1个,省级高校高水平创新团队1个,三甲直属附属医院1家,是浙江省十大教师教育基地之一。

学校现有专任教师804人,其中高级职称教师339人,占42.2%;博士250人,占31.1%;有3人入选省“-”,6人获国务院特殊津贴,30多人次被授予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全国模范教师、全国优秀教师、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浙江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等各类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

学校坚持“地方性、应用性、综合性”的办学定位,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着力提高学生实践创新能力,学生在各类省级以上学科竞赛中屡创佳绩,毕业生受到用人单位普遍欢迎,就业率达到了96%。学校校友遍布全国各地,其中200多人次被授予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部分优秀校友已成为知名企业家、博导及各级党政机关的主要领导。学校坚持开放办学,与美国、英国、韩国、德国、越南、新西兰、台湾等1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40余所高校开展交流合作,已培养多批外国留学生,在校学生可以出国留学,并具有招收港澳台本科学生资格。

学校秉承“澡身浴德、修业及时”的校训精神,大力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努力推动各项事业特色发展、内涵发展、融合发展、开放发展,全力开启新时代应用型大学跨越式发展新征程。

为了做好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的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特制定本简章。

二、招生专业、批次、计划

序号专业名称批次计划类别科类计划学制
1临床医学第二批本科普通类理工类10五年

三、学费标准

港澳台学生的学费为6300元/年,与台州学院普通本科学生收费标准一致。

四、报名时间、地点、填报志愿和考试等情况

报名时间、地点、填报志愿和考试等情况见《201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简章》,请登录统一报考网站“内地(祖国大陆)高校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获取详尽信息,网址为http://www.gatzs.com.cn/。

五、录取办法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办公室规定进行录取。

六、入学与身体检查

1.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来校报到,报到时间以《录取通知书》上规定的时间为准。因故不能按时报到者,应提前向台州学院请假并获得批准。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又未请假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2.新生入校后,台州学院将核查其入学资格并进行身体检查。凡不符合录取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台州学院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对不符合入学体检要求者,取消入学资格。

3.新生入学报到时,所持出入境证件的有效期应与学习期限相适应,至少有效期一年。

七、管理及毕业

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的华侨及港澳台学生在校期间,学校按教育部等六部门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和培养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学生的规定》(教港澳台〔2016〕96号)进行管理。

学生入学注册时,应缴纳学费及其他费用,收费标准与内地(祖国大陆)同校同专业学生相同。

学生与内地(祖国大陆)学生执行同等医疗保障政策,按规定参加学校所在地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并享受同等待遇。

学生修业期满,考试成绩合格,由台州学院颁发台州学院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台州学院学士学位。

八、学校招办联系方式

地址:浙江省台州市市府大道1139号(椒江校区)

邮编:318000

咨询电话:86-0576-88669696,86-0576-85137102。

本科招生网址: http://www.zsjy.tzc.edu.cn/。

上述内容如有与教育部或省招生政策不符的,以教育部或省招生政策为准。

台州学院招生办公室

2018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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