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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学院2017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一、招生专业、招生计划及选考科目范围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浙江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积极探索多元化招生考试评价体系,优化人才选拔机制,结合我校办学特色和学科专业培养需要,我校在2017年开展“三位一体”综合评价选拔录取工作。

一、招生专业、招生计划及选考科目范围

序号

招生专业

招生计划

选考科目范围

1

英语(师范)

20

不限

2

科学教育(师范)

20

生物 化学 物理

3

小学教育(师范)

30

不限

4

学前教育(师范)

20

不限

以上专业的选考科目范围与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公布的我校统一高考选考科目要求一致,考生报考时须符合所报专业的选考科目范围要求,否则不予报考和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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