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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学院2017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一、招生专业、招生计划

贯彻落实教育部和浙江省教育厅关于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精神、优化我校新生选拔机制、拓宽综合素质优秀考生进入我校深造的通道,根据相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一、招生专业、招生计划

招生专业

招生人数

科类

选考科目

小学教育(师范)

45人

普通类

不限

学前教育(师范)

30人

不限

汉语国际教育

10人

思想政治 历史 地理

民族学

15人

不限

生态学

20人

生物 化学 物理

园艺

20人

生物 化学 物理

注:招生计划共140人,入围人数按计划数的1:5以内划线确定。选考科目与省考试院网站已公布的统一高考选考科目要求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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