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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科技学院2021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

为了进一步优化人才培养结构,为高校毕业生创造更多再学习机会,增强学生就业创业能力,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强化稳就业举措的实施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普通高校继续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通知》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第二学士学位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学校2021年继续招收全日制普通第二学士学位学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浙江科技学院是一所具有学士、硕士学位授予权和外国留学生、港澳台学生招生权的省属公办院校,前身由浙江大学于1980年创办。学校是教育部确定的中德合作培养高等应用型人才试点院校、教育部首批实施“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高校、“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入选学校和“国家‘十三五’教育现代化推进工程——产教融合发展工程”建设高校。

二、组织机构

学校招生就业处在校本科生招生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负责第二学士学位招生报名及录取工作,学校教务处及各二级学院协助完成报名及招考工作。

三、招生专业及计划

学校2021年招收全日制普通第二学士学位学生的专业为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生物工程、城乡规划、英语。每个专业各15个计划。

四、报名条件

报名考生须为浙江科技学院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在当年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的应届毕业生,以及2019年(含)以后浙江科技学院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目前未就业的往届生。考生不得报考同一本科专业类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专业类信息以《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为准,考生可登陆教育部网站,搜索“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版)查询),且考生仅能报名一个专业,相关专业体检要求根据国家有关高考体检标准执行。

五、报名方式

由考生所在学院统一组织报名。各学院应在6月15日当天将全院的考生报名表和学院汇总表统一交至学校招生办公室。

六、录取

学校招就处于6月底前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若报名人数超过各专业录取计划数,将采用面试(含远程)的方式,择优录取,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考试测试费140元。拟录取名单报学校本科招生领导小组审批后,将在本科招生网站上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寄发放录取通知书。

七、报到及其他

1.报到时间为2021年9月4日,报到地点为小和山校区,逾期未报到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放弃入学资格和中途退学的学生,学校依据上级主管部门规定办理回生源省(直辖市、自治区)相关手续。上级主管部门有特殊规定的,根据上级部门有关规定办理。

2.已录取学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学生在学校规定年限内,完成培养方案规定内容,符合毕业要求的,准予毕业、授予毕业证书;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学校颁发第二学士学位证书。凡取得毕业资格的学生,在国家就业方针、政策指导下,双向选择、自主择业,学校为其办理就业手续。

3.学费根据专业不同,每人每学年为4800-6300元(不含住宿费)。

4.报名考生须保证所提供的报名材料真实有效。若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录取资格和学籍。

5.校纪检监察室负责第二学士学位招生报名和录取全过程监督。

6.联系信息

学校地址(收件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留和路318号

收件人:招生就业处 邮编:310023

咨询电话:0571-85070165

浙江科技学院2021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考生报名表

基本信息

姓名

性别

民族

政治面貌

高考生源地省份

出生日期

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通知录取事项)

通讯地址

专业与学位信息

本科专业

本科学位

本科平均学分绩点

毕业时间

学院年级(辅导员)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其他

报名情况

报名专业

报名说明

第二学士学位学生报到时间2021年9月4日,学生须按时入学,不接受请假和委托他人代为报到。逾期未报到的,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信息确认

粘贴本人近期免冠2寸白底照片

本科就读学院信息确认

本人已阅读《浙江科技学院2021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和报名说明,保证以上信息及所有报名材料真实有效,若弄虚作假,自愿接受浙江科技学院取消录取资格和学籍的处理。

考生以上

信息属实

(加盖本科第一学位

所在学院公章)

本人签字

(以上信息有缺项报名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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