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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天津美术学院港澳台侨本科招生简章

天津美术学院前身为北洋女师范学堂,1906 年由近代著名教育家傅增湘先 生创办,是我国最早的公立高等学府之一。学校 1926 年即开办美术专业,1980年正式定名为天津美术学院,是全国独立设置、最具影响的八所专业美术学院之 一,在我国高等艺术教育领域具有重要地位。学校秉承“崇德尚艺,力学力行”的校训精神,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加快一流学科和专业 建设,实现学校内涵式发展,为建设特色鲜明、品质卓越、国际知名的中国一流美术学院的奋斗目标而不懈努力。

一、报名条件及申请材料

1. 报名条件及申请材料详见《201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 侨港澳台学生简章》。

2. 申请材料以影像资料上传我院报名网站(网址见报名方法),报考最终资格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办公室(以下简称联招办) 来审核。

二、报名时间

2019 年 1 月 6 日至 2019 年 1 月 10 日(6:00—23:00)

三、报名方法

1 . 考 生 登 录 天 津 美 术 学 院 招 生 网 http://www.tjarts..edu.cn 或 http://www.artstudent.cn 浏览报考须知,根据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公告要求报名、误填、错填网报信息、填报虚假信息等造成不能考试的后果由考生 自行承担。

2.网上确认、打印准考证时间:2019 年 1 月 21 日-1 月 22 日(截至到 22:00) 现场确认时间:2019 年 1 月 23 日

3. 报名考务费:180 元(设计类)、150 元(绘画类和书法学)、90 元(史论类)。

四、考试主要专业目录及考试科目要求

1.考试日期:2019 年 1 月 25 日--1 月 26 日,各科目的考试时间见准考证。

2.考试地点:天津美术学院

3.考试专业目录及考试科目:详见普通本科招生简章

五、录取

1. 华侨港澳台考生除参加我院举办的专业考试外,文化科目的考试请在规定时 间内按照联招办的要求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及文化课统一考试。

2. 专业考试成绩达到我院划定的专业合格分数线,且文化课总分达到华侨港澳 台文化课联考总分最低控制线以上者,按文化课总分从高到低排队,择优录取,额满为止。

六、学费

每生人民币 12000—15000 元/学年(其中:艺术学理论类专业每生 10000元/学年),报到时需一次性缴清一学年学费,才能注册学习。住宿费按规定另外收取。

七、学制

本科生学制为 4 年(雕塑专业学制为 5 年)。我院根据其被录取专业(类),安排 进入相应专业类与境内生共同学习。若因生病、服兵役或其他不可抗拒原因不能 按学院要求,完成学年学习任务,可休学,按学年适当延长学制。我院实行学分制,本科学习期限三至七年。

八、入学事项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由天津美术学院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中如发现不符合规定条件 者,将按有关规定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

九、毕业与文凭

学生完成规定学业,经审查达到毕业标准的颁发天津美术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学 校毕业证书,对符合《天津美术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规定》要求的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颁发学位证书。

十、联系方式

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 +86-22-26241719 传真:+86-22-26241719

学校网址:http://www.tjarts.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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